今天自考在线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院校招生考试、招生简章、报名入口、录取分数线的相关文章!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是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9〕1号)、《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div】[/div]学校招生接受上级机关、新闻舆论、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代码为14467;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华泰路95号(汤逊湖校区)[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邮编:430223
湖北葛店经济开发区高辛东路1号(葛店校区)
邮政编码:436032
联系电话:027-87824422、87938508、87938468、65272257、65273719。
第六条学校简介
地理位置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学校位于环境优美的全国现代创业聚集地“武汉·中国光谷”。下辖汤逊湖、葛店、紫阳东路三个校区,总面积7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
行业地位
附属的“湖北实验幼儿园”起源于190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幼儿园。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幼儿园,被誉为“百年幼教的基石”。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百年幼教”和“幼师第一”两个全国第一,奠定了学校在中国幼儿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地位。
特色专业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体,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播音与主持等12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为湖北省特色专业。
能力
该校有290名教职员工。其中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53人,讲师58人。教师中,12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67人获得省级荣誉称号;1名国家青年音乐家,3名曾宪梓奖获得者,2名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学生就业
学校与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军队幼儿园、大型幼教集团、民办优秀幼儿园等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就业合作关系。60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毕业生。毕业生遍布全国,供不应求,是幼教行业的中坚力量。湖北省近80%的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都毕业于我校,为湖北学前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科研交流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已完成国家教育机构和学会科研项目182项;编写教材,出版专著589部;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800余篇;在国家级和省级比赛中获奖700余次。学校与昆士兰科技大学、挪威东南大学、赫特福德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幼师学院等多所国内外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湖北-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同一个太阳,同一个梦想”20周年展览。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
第八条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学生状况和社会实际需求,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专业和下达的总招生计划,制定2019年省内外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除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音乐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等6个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外,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学校执行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招生规则
第十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报名条件,参加相应的艺术联考、体育联考、技能考试和全国文化统考,达到我校当年(当地)投档分数线成绩,身心健康者,均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1)严格执行各省市关于高职院校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规定和要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根据考生提交的电子档案,择优录取。填报相同专业志愿、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和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综合评定和择优录取。
(2)省外艺术类专业,当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根据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省外体育专业,当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素质达到当地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素质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按考生专业志愿序号录取到其他专业。
(5)不能被其所报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分配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6)经省市招办认可,对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给予加分或减分。
(七)凡填报我校志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存档,不撤回。
(八)对违规报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投档规定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9)对不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0)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十二条章程未尽事宜,按各省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考在线(www.zikaoonline.com)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系统入口及报考时间,中专、高职、职业教育、专升本、学历提升、成绩查询、历年真题下载、函授、模拟试题、课程资料等服务。